A4:政工文艺总第3321期 >2023-05-24编印

“三重、两不、三强化”做好监督
——浅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认识
刊发日期:2023-05-24 阅读次数: 作者:梁 良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第九水厂纪委书记 梁 良

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作为纪检干部,我学习《意见》内容,对照之前的工作和文件精神,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思考,下面我浅谈一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认识。

一、《意见》的指示精神是我党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

2020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在调研时强调,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释放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意见》的出台,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是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的进一步集成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健全监督制度,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直以“重思想、重方法、重追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首先是重思想上的监督。纵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成长过程都是有坚定的初心和责任感、使命感的;都是在党多年的培养下,在思想上不断树牢党性修养的;都是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的。所以在纪委监督方面,我们注重对不忘初心使命的监督,对理论上不放松学习的监督,对政治规矩认识和执行的监督。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第九水厂纪委通过参加中心组学习监督学习内容、学习方式,是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部署,对南水使用的要求,是否落实了上级党委工作部署。通过参加研讨监督每位班子成员的发言是否联系了实际工作,是不是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时,监督是不是开展了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是否积极的征求意见,是否针对征求的意见结合自己的实际从思想上剖析问题,是否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是否有“辣味”是否能够直击心灵。通过参加党委会看“一把手”和党委委员是否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认真遵循前置原则,对党委的主要工作认真讨论,积极部署,对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都能够列出清单,并提出对三级支部的指导方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

二是重途径上的监督。顾名思义就是对工作的程序、制度落实上的监督。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在工作中,涉及各项具体事项。厂纪委通过列席党委会对选人用人程序上进行监督,是否做到“凡提四必”,是否核实“三龄两历”,是否党委委员都发表了意见,是否符合选拔人员的程序要求。通过参加党委会,监督是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对涉及九厂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都经过了充分的讨论,是否坚持了民主集中制。

三是重追溯。主要追溯各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了上级党委和厂党委的工作部署。是否能够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对涉及党的理论方针路线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意见,是否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是否有影响党内团结的团团伙伙、小圈子;是否在讨论、决策、执行上,做到了少数服从多数,是否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是不是“迈过锅台上炕”。正像集团纪委给我们做的培训中说到的这些政治规矩看似大,看似远,实际上也是离我们工作非常近的。例如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的落实,党员双报到做好桶前值守等等,看似平常但都是小事不小,都是关系民生的大事。厂纪委为通过《监督工作日志》这个有力的抓手,将这些大问题,落到具体的小事项上进行监督。同时按照集团纪委的工作部署,通过中纪委网站、清风北京公众号上很多的案例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教育警醒,提醒大家要有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不能越雷池。

二、摆正纪检工作的位置推动监督工作在基层的落实

纪委的工作是接受双重领导,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同时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所以在监督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明确监督不对立,不越级的原则。

作为纪委要做的是坚持统筹推进,提升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际成效。首先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不是站在对立面,更不是制造对立面,而是与被监督对象围绕共同目标同题共答、同心协力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在同级监督中要强化“真协助就要真监督,真监督才是真协助”的意识。在对下监督中,既要保持监督的力度,又要保持监督的温度,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实事求是的讲不是厂纪委开展监督工作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才加强了学习、才按照制度执行各种工作流程,一切工作的顺利进行是因为有上级党委的帮助指导,在集团党委和纪委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位领导班子成员自身不断努力,才能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完成好确保首都供水安全的重任,所以厂纪委要发挥的是协助的作用,让集团党委和纪委的坚强领导成为我们工作的坚定政治保障。

纪委监督不是设障,不是让大家干事情的时候畏手畏脚,而是通过监督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在监督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监督一扎到底,忽视了对监督的再监督,忽视了主管领导、主管科室和部门的能动性以及他们自身的工作职责和监督职责。党委有部署纪委有监督但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纪委做、纪委定量定性。厂纪委协助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而各位领导班子成员都有各自的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层层落实才能真正压实责任。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一些思考

第九水厂党委在《意见》下发之前就一直按照集团党委和纪委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集团和厂内的各种制度,从根本上杜绝“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言堂”所带来的廉政风险。厂党委还带领三级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的党建述职、中层管理人员的述职述廉都强化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

《意见》下发后,作为厂纪委在如何开展好之后的监督工作,通过集团纪委组织的学习,我理解最少要做到“三强”。

首先厂纪委要强政治。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感性。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时刻关注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上级党委要求什么、上级纪委监督什么,才能找准监督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从而更加精准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是本上写的,而是体现在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纪委的工作要通过小事情,小情绪,找到小缺口,小苗头,及时提醒。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开阔精准思维,拿出“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精细劲提高工作的精准度。

二是强责任。《意见》的下发对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见》对纪检机关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做出规定,如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围绕纪检机关的监督专责,《意见》既要求纪检机关做实日常监督,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等,又要求纪检机关与党委(党组)同向发力,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监督,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处置投诉举报等。这些要求都是进一步要落实专责监督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做。例如在水厂范围内,基层党支部做到了对全面从严治党清单的梳理,同时他们在人权、财权上自由空间极小,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方面不能一概而论,而是要更加细化,提出更切合实际的监督方案。

三是强问责意识。《意见》规定了6项具体责任追究内容,强调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行为不按要求报告,对纪委书记发现问题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等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其中,《意见》特别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发现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在纪委监督领导班子的同时,也是被监督的过程。作为纪检干部要增强担责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