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组织召开全区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暨“南疆行”活动推进会。会议由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董虎山主持。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绚,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库来西.玉素甫参会并讲话,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司法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乡村振兴局、团委、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联等部门(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全区性社会组织代表参加会议。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排水协会获自治区民政厅授予的社会组织“学党史,办实事”开展“南疆行”活动助力乡村振兴爱心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据了解,召开本次推进会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总结近年来新疆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动员全区性社会组织持续深入参与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帮扶行动。
会议通报了社会组织参与开展“凝聚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南疆行”活动情况,为参与“南疆行”活动的社会组织代表颁发了荣誉牌匾,社会组织代表新疆广东企业联合会(商会)、新疆气象学会、新疆建筑业协会、新疆工商联医药行业商会、新疆烹饪协会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宣读了《自治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最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库来西.玉素甫和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绚讲话,并提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张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