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省市相关部门增大了对违章用水行为的查处,其中包括内蒙古、沈阳市、邯郸市等,据统计结果显示,2023年3月初,沈阳水务稽查支队对全市洗浴、洗车、餐饮、绿化、基建等重点用水户开展用水检查。截至5月底,查处各类违章用水行为112件,追缴水费206.9万余元。
在生活中,究竟哪些行为属于违章用水呢?一不小心违章用水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本期,水务加将通过5个用水行为案例,带大家了解违章用水行为,规避违章用水风险!
行为1:“拖欠水费没关系,补交水费就完事儿?”
闭女士因疫情原因3年没回家,家中因拖欠水费已经停水,到供水公司缴纳水费时,需要支付三倍的违约金,闭女士对此感到疑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明确规定“用水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水费。用水人逾期不支付水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发布的个人征信报告就指出拖欠水费影响征信。
# 提醒小贴士
要时刻注意避免拖欠水费,以免对个人征信产生不良后果。
行为2:“网上买的‘节水神器’,水表数值随便调?”
网络上的“节水神器”层出不穷,引起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但这种神器真的有用吗?是否符合规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京兆水表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科工作人员对此作出解答,将‘节水器’按照说明要求贴在水表上,完全不会影响水表数据的发送。
北京自来水公司表示:如果此类产品真实有效,就违反了《北京市节水条例》的相关规定。
# 提醒小贴士
要注意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理性对待节水产品,确保水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行为3:“拆装水表很简单,自己动手不麻烦?”
聊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员工通过网络平台发现一段私自拆装水表的短视频,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张某发现水表内部的阀门漏水,就擅自拆除了水表进行维修。
聊城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指出,张某私自拆装水表的行为是一种违规行为,并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根据《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第五十条第四项:“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提醒小贴士
要时刻牢记保护公共供水设施的重要性,合理使用和维护水表,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行为4:“消防管道随便连,省钱省事好方便?”
货车驾驶员朱某,在送完工程材料后,为图方便和省洗车费,找来水龙带连接消防栓取水洗车。
当事人朱某根据涉案情节,将被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擅自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器材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私自开启、使用或破坏消防栓均属违法行为,消防栓受损后会导致水资源的严重浪费。
# 提醒小贴士
要杜绝擅自使用和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有效应对能力,避免浪费宝贵的水资源。
行为5:“私接城市供水管道,不被发现就没事?”
近日,黄岩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在走访农村供水工作时发现,有部分村存在村民私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现象。
村民认为自建水管喝山泉水并没有什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 提醒小贴士
要避免擅自修改或连接公共供水管网,保障可持续的供水和公共利益。
其他违章用水行为还包括:
(1)未按规定交纳水费的;
(2)私自转接转让供水设施,盗用或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
(3)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
(4)生产或者使用有毒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
(5)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的;
(6)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
(7)私自从消防栓接放水的;
(8)毁损或采取技术手段致使贸易结算水表停滞、失灵、逆行,使水表少计量或不计量盗水的。
违章用水行为不仅损害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需求。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违章用水对社会的负面影响,积极遵守法律法规,妥善利用和保护公共供水资源。
让我们携手合作,从身边点滴开始,每个人积极参与到杜绝违章用水的行动中。让我们每个人成为水资源保护的守护者,维护环境健康,确保可持续供水,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规范用水,从你我做起!
(水务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