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管小法,新法管旧法,特别法管一般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11月29日,武汉市水务局邀请专家以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实践为主题,组织市、区两级水务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当前,正值年度重大项目建设收尾期、企业生产年底赶工期、岁末年初大型活动集中,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风险防范面临挑战。
本次培训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概念与意义、有效要件、实施规则、过程执法、应注意的问题、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复议等7个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及诉讼案例,就《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等进行了详细讲解,指导全市水务系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正确履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武汉水务系统约100人参加培训,局机关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局属单位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在水务大楼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区水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
武汉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涉及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武汉市水务局将以此次培训活动为契机,不断增强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助推市水务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郭育军 刘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