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上接第3468期4版)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2022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2022年第21期
(四)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
在改善民生的政策方面,我们要把握好一个原则,就是要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少做锦上添花的事情,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讲话》(2013年7月25日)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努力把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办成一项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2013年10月29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92页
从我国国情看,总的方向是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要总结我国住房改革发展经验,借鉴其他国家解决住房问题的有益做法,深入研究住房建设的规律性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加快建立统一、规范、成熟、稳定的住房供应体系。要千方百计增加住房供应,同时要把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节约资源安全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2013年10月29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193页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贺信》(2014年3月20日),《习近平书信选集》第一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32页
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从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4年5月30日),习近平《论党的青年工作》,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第86页
社会政策要托底,就是要守住民生底线。要从思想、资金、物资等方面做好准备和预案,坚决守住社会稳定底线。各国推进结构性改革,重点和难点在社会政策上。西方国家实行多党制,各政党代表不同利益集团,在社会政策上难以形成共识,为了选票什么都可以承诺,最后往往是一纸空文。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就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应该更好统一认识,在社会政策上把握好基调。一些结构性改革会带来部分职工下岗失业、收入降低等阵痛,要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要增加失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财政资金,做好符合实际、有所区别、分行业分地区的可行预案。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18日)
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我国已经初步形成全民医保体系,但筹资机制尚不完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支付方式改革相对滞后,对医疗行为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形成。要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在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加快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促进地区间制度衔接,满足群众合理的异地就医需求。要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逐步建立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健全同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特别是大病保险的投入力度,抓好各项保障制度的衔接。要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利益调控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就诊,让医院有动力合理用药、控制成本,有动力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的内生动力。要健全医保经办机制,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提高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效率和质量。要丰富健康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8月19日),习近平《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82-283页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