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房县野人湖水库水清如镜,是县城市民饮水的重点供水水源,水库水质达到国家Ⅰ类标准。
近年来,房县采取“定人、定岗、定责、定奖惩”的措施,当好“守井人”,共护一库清水,保护“水缸”饮用水水质。目前,房县境内的水库全部禁止投肥养鱼,完成拆除水库网箱1470只,打捞库面漂浮物近百吨,水库周围植树绿化率实现应绿尽绿,全县76座中小型水库全部达到饮用水水质标准,为40余万城乡人口提供了卫生安全放心水。
张启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