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要闻总第3603期 >2026-05-06编印

浅谈《供水条例》对清远市清新区农村供水模式转变的契机
刊发日期:2026-05-06 阅读次数: 作者:李伟劲 余清凤

●李伟劲  余清凤

上篇:新规落地启新局  城乡供水迎新变革

新版《供水条例》定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废止实施三十余年的《城市供水条例》。此次法规更新,绝非简单的名称迭代,去掉“城市”限定、扩容至“城乡”范畴,是我国供水行业发展理念、治理格局、服务模式的一次深层次、系统性变革。标志着国内供水事业彻底告别重城市、轻乡村的城乡二元分割格局,全面迈入城乡统筹、全域一体、同质均等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各地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落地“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筑牢法治根基、提供行动遵循。

一直以来,清新区委、区政府将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底线工程,持续攻坚城乡供水提质升级,区域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截至2025年底,清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9%,县域供水统管人口覆盖率100%,群众用水实现从“有水可用”到“有水安好”再到“喝优质水”的层级跃升。依托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即同网、同质、同服务,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智慧化服务,全区建成投运滨江、迳口、太平三大现代化水厂,年度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总长158.03公里,搭建起坚实的城乡供水硬件体系。

目前,清新区联合连州市、佛冈县等区域,顺利完成规模化供水覆盖人口80%的阶段性建设目标,县域供水统一管理制度体系基本成型,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亮眼的民生答卷背后,区域农村供水发展仍存在短板弱项,也是本次新《供水条例》重点破解的行业共性难题。

在硬件设施层面,部分偏远山村及早期建设的供水工程标准偏低、运维年限较长,存在管网老化破损、漏损率偏高、供水稳定性不足等问题。其中石潭镇蒲坑村、龙颈镇军尾村,曾因管网年久失修,频繁出现水压不足、供水间断等情况,影响村民日常用水。在管理机制层面,县域统管体系虽已落地,但各方责任边界、运维标准、服务响应机制仍需细化完善,尤其在水厂至用户龙头的“最后一公里”设施管护上,长期存在权责模糊、管护缺位等问题。同时,部分供水工程验收、报审流程有待进一步精简提速。

随着群众生活品质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对供水水质、水压稳定性、服务便捷度的需求不断升级,基础的供水保障已无法满足民生期盼,农村供水从“保基本、保供水”向“优水质、优服务”转型,成为清新区水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