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要闻总第3604期 >2026-05-13编印

浅谈《供水条例》对清远市清新区农村供水模式转变的契机
刊发日期:2026-05-13 阅读次数: 作者:李伟劲 余清凤

●李伟劲  余清凤

下篇:模式革新破瓶颈 精准施策绘就水务新图景

新《供水条例》的全面实施,从法律层面重塑城乡供水治理逻辑,打破传统供水发展壁垒,将从四大核心维度,推动清远市清新区农村供水治理模式、运营体系、服务能力全方位升级,为区域水务提质增效注入法治动能。

一是从“城乡二元”迈向“城乡一体”,构建全域统筹新格局。旧版条例仅针对城市供水作出规范,农村供水长期依靠地方政策、部门规章约束,存在建设标准不一、资金投入不稳定、管理规范不统一等问题。新《供水条例》首次将农村规模化供水纳入全国统一法治框架,明确城乡供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监管、统一服务。这意味着清新区现有及新建的规模化供水工程,将全面对标城市供水标准,真正落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全区正在推进的城乡供水管网“一张网”建设,也从地方性民生工程升级为法定工作任务,为全域供水一体化筑牢法治支撑。

二是从“分散管理”迈向“专业统管”,压实全链条权责体系。新条例清晰划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供水运营单位的法定权责,明确供水企业为供水全链条服务商,需具备专业运营资质,对水源管护、管网运维、水质水压、设施安全、终端服务全流程负责。对清新区而言,推动县域供水统管从行政推动升级为法治约束,倒逼区太和供水有限公司、区滨源水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统管主体,完善专业化运维队伍、标准化水质检测体系、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同时,条例明确新建及改造后的居民共有供水设施需统一移交供水单位运维,彻底破解二次供水设施“多头管、无人管、管不好”的行业顽疾,为区域城市扩容、乡村社区化建设扫清供水管理障碍。

三是从“重建设”迈向“建管并重”,建立长效运维机制。以往农村供水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短板,部分工程因运维缺位难以长效运行。新条例将设施运维、日常管护、水质消杀、隐患排查提升至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明确政府的设施改造主体责任与企业的日常运维责任。基于此,清新区水务工作重心逐步从大规模管网新建,转向存量158.03公里管网及配套设施的精细化、智慧化管护。区水利局2026年提出的完善智慧供水管理平台、推进数据全域接入、提升水务数字化管控能力等工作部署,正是贴合新规要求、补齐运维短板的关键举措。

四是从“基础保障”迈向“优质服务”,升级民生供水品质。新条例对供水公共服务作出标准化、规范化硬性要求,明确供水单位需公开服务标准与资费信息、畅通报装渠道、提前公示停水信息、健全投诉处置机制并保障5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结。这标志着城乡供水从基础保障性工程,转型为标准化公共服务产品。同时,条例强调多水源互补、备用水源建设,倒逼清新区在依托滨江主力水源的基础上,完善应急供水体系,提升供水系统韧性,筑牢极端天气下的供水安全防线,全方位匹配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

新规落地,机遇与挑战并存。法治体系的完善,让区域供水规划、资金申报、部门协同、责任落实更具权威性;统一的城乡供水标准,为清新区水务发展划定清晰蓝图;权责明晰的法律条款,有效破解部门推诿、权责模糊问题,凝聚全域水务治理合力。但与此同时,老旧管网改造、智慧水务建设、专业队伍培育需要持续资金投入,供水企业标准化、数字化、专业化运营能力亟待提升,存量小型供水工程改造、设施权责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仍需长期攻坚破解。

立足全新发展阶段,清新区应精准对标新规要求,精准发力、靶向破题。一需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与普法宣贯,制定区级落地实施方案,面向部门、企业、乡镇、群众开展分层普法,推动新规落地生根。二需深化县域供水统管改革,做强做实供水运营主体,完善“专业管理+村级协助”的末梢服务体系。三需聚焦短板攻坚,全域排查老旧管网隐患,纳入年度改造清单,提速存量工程验收结算。四需赋能智慧水务升级,推广水厂数字化管控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资金瓶颈。五需构建多部门协同共治格局,打通群众监督反馈通道,以社会监督倒逼服务升级。

供水安,则民生稳。新《供水条例》的施行,是我国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里程碑。对于清新区而言,更是补齐城乡水务短板、推进城乡融合、夯实“百千万工程”民生底色的重大契机。从城乡分治到全域一体,从基础保供到优质优服,清新区农村供水事业已然站在全新起点。唯有严格落实法治要求、深耕民生水务、补齐发展短板、创新治理模式,方能筑牢从水源到龙头的全链条供水安全屏障,以汩汩清流赋能城乡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完)